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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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涉碳类认证证书注销的通知
尊敬的涉碳类获证客户:

2024年7月2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认秘函〔2024〕31号《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清理规范直接涉碳类备案认证规则的通知》,对引导和规范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遵照执行认监委涉碳新规,我司将不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的《组织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规则》、《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内碳足迹核查规则》、《碳减排声明审定与核查规则》、《碳中和认证实施规则》予以注销。并将上述规则下的已发出的相关证书(即温室气体/碳排放核查/声明证书、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碳中和认证证书、碳减排证书)作出统一的注销或撤销处理。
本次受政策原因集中清理,涉及项目较多。我司正在逐步的向获证客户发出注销告知函。
认秘函〔2024〕31号通知原文,可在认监委网址查阅或下载:https://www.cnca.gov.cn,[政务通知]栏。
如有质疑,可致电我司025-85307007进一步确认后续安排方案。

奥邦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