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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准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
2020年第39号
一、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
(一)2020年年底前,允许企业以自我声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方式进行销售。转内销产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企业可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以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产品包装等形式对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作出声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将及时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配套标准解读,开展网络宣贯培训。
二、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一)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在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全面促进“三同”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