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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7月3日)
支树平
今天,我们召开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专门把各省级质监局的局长或分管局长以及相关处室的同志们都请来,主要是通报国务院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查处情况及专项整治要求,深入总结全系统电线电缆专项监督检查及督导工作的成效与问题,同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再警示、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应该说,这次会议以案为鉴,意义重大,既是一次警示教育会,也是一次动员部署会。刚才,陈钢同志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陕西、广东、安徽、河北4个省局作了工作汇报和表态发言。听了以后,确实很受触动,也受到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汲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教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事件曝光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马凯副总理,杨晶、王勇国务委员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查此事,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质检总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监察部等12个部门,开展了联合调查。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联合调查组的汇报,要求对该起事件严厉问责。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指出,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与奥凯公司内外勾结,在地铁工程建设中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指出了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暴露出的四大问题,分析了五个方面原因,提出了四点警示。针对这起事件,陕西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陕西省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共计122人被问责追责,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有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质监部门被问责处理43人、占了总数的1/3,并有8人被移送司法,令人十分痛心,更值得我们认真警醒、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暴露出陕西省基层质监部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系统应该引以为鉴:
一是责任意识弱化。对于这次陕西省质监系统这么多人被追责,至今仍有少数同志表示不理解,有的认为是我们冲得太猛,“枪打出头鸟”;有的认为是总局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对“自己人”保护不力。这些错误认识,反映出个别同志存在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等“不作为”心态,缺少责任和担当。这起事件虽然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但从本质上看是个质量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首先想到的是质检部门,明确要求质检总局牵头调查处理。从调查和通报的结果来看,奥凯公司生产供应的线缆绝大多数不合格,生产环节直接下单“拉细瘦身”,低于合同标准;检验环节应检未检、少检,甚至伪造检验报告,逃避监管,致使问题产品流入地铁、铁路等重要工程,埋下安全隐患。而我们基层质监部门在奥凯公司成立之后两年时间,先后进行多次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依然未能有效发现,或发现了未能有效摁住“问题电缆”。有的对产品该检的不认真检,质量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信息该通报的不通报,案件该移送的不移送。究其原因,首先反映的就是这些单位、干部质量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够。比如,这次西安市质监局被问责的28人,几乎都是案审委员会成员,这些人面对不将奥凯案件移送司法的错误决定,没有一人提出反对意见。一方面,存在“随大流”的错误心态,没有意识到作为案审委成员肩上的责任重大,不深究案情、不钻研业务、不认真履职,亦步亦趋、人云亦云;另一方面,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明知不移送是错误决定,也不发表意见,甚至还表态支持,误认为集体决策就不用承担责任,最终都被“兜”进去、无一“漏网”。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也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系统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
二是法律意识淡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的没有支持和保护,都是失职,都要追究责任。我们作为监督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就是尽责,就是担当。近年来,总局党组大力推进“三个质检”建设,并且以法治质检“打头阵”,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这次事件给了我们一个“当头棒喝”,反映我们在依法行政上做得还是不够到位,一些单位法律意识存在淡化现象,突出表现在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不按程序执法。比如,陕西省纪委给总局的报告中就提到,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在对奥凯公司问题产品的查处过程中,未调取生产销售记录,仅凭企业叙述,就认定问题产品数量和原因,并按最低处罚标准作出了罚款处理。甚至更为典型的是,有些执法人员在未参与对奥凯产品质量执法检查的情况下,就在执法文书上签字,这次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法律意识淡化必然带来执法不严,执法不严必将受到党纪与政纪处分。这次陕西质监局及杨凌示范区质监局、西安质监局,特别是西安执法大队这么多人受到处分,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执法不严。全系统要继续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将其贯穿于全员、全过程、全领域,特别要完善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确保每一个人、各个环节、各项工作,都要做到依法行政。
三是个别执法人员腐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质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放权,压缩寻租空间,规范权力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这次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是抓得不狠不实不细,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对“吃一点、拿一点、要一点”还是习以为常,觉得这都是些“小节”,没什么大不了的。调查发现,陕西省质检院、西安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都有工作人员,收受奥凯公司的财物或购物卡。这些财物或购物卡虽然金额不大,有的是碍于人情往来收受的,但“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怎么能指望这些人拉下情面?“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小贪小腐”必然带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进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仅给国家、人民带来了重大损失,给质检系统、质监部门抹黑了形象,也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了伤害。全系统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彻底杜绝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现象,对于“小贪小腐”行为,一定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
四是少数检验机构利益化。质检部门是一个技术执法部门,我们与质量违法行为作斗争,不仅要有法律的武器,同时还要有技术的武器,技术机构是质检系统的重要支撑。这些年来,技术机构在服务政府质量监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少数技术机构受利益驱动,没有处理好行政执法支撑与市场经营服务之间的关系,甚至利用承担政府执法监督支撑的影响力,谋取经济效益。有些省局对质检院的考核也是“唯效益论”,只看经济收入,不看执法监督支撑作用发挥情况。有的检验机构检验能力不强,方法陈旧,只对样品负责,不注重发现问题,特别是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应付了事。从全国来看,大部分省质检院具有电线电缆检验资质,长期在电线电缆行业开展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但直到事发没有一家报告过拉细“瘦身”这类潜规则和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风险。这次调查也发现,某些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打着技术服务的幌子,向奥凯公司收取“服务费”。技术服务如果只是盯着经济收入,不注重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就违背了我们建立技术机构的初衷。我们扶持技术机构发展就是为了提升监管能力。所以,我们要摆正监管与服务、监管部门与技术机构之间的关系,绝不能以牺牲监管公信力为代价,换取技术机构所谓的创收增效。全系统要在各类执法监督行动中,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要求,铲除技术机构利益化的土壤。
这些问题是在查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时发现的,刚才陕西省局发言时也做了深刻剖析,全国也要认真对照检查。要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要更加深入扎实地推进“三个质检”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质检建设,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进一步强化科技质检建设,树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进一步强化和谐质检建设,树立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
二、要扎实推进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曝光后,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迅速行动。3月23日,总局下发通知,部署全国彻查问题电缆,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4月21日,又进一步印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细化监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切实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从全国来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实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值得肯定。截至目前,各省共自查企业6442家,发现各类问题1260条,责令限期整改770家;注销、暂停、撤销CCC证书1279张,涉及企业607家;注销生产许可证43家;专项监督抽查企业4155家,抽查产品5455批次,发现不合格企业40家、不合格产品45批次;查办案件140起,查实涉案货值805万元。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监督检查工作和成绩也确实只是阶段性的。最近总局对12个省进行了督导,发现前期各地监督检查工作还没有达到抓实、抓细、抓到位的要求。督导组对前期各地质监局检查合格的企业进行实地复查,一些所谓检查“合格”的企业还是不合格。特别是广东,督查34家企业,就有29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安徽督查20家企业,发现8家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仍然存在着同奥凯公司一样的“瘦身电缆”问题,下料单中直接标注“厂标8折、8折5”。甚至有的企业在接受总局督导组复查时,还我行我素、明目张胆地偷工减料。这种肆无忌惮的行径令人震惊,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些地方的日常监管形式化、程序化。为什么地方检查和总局复查会有这么大的偏差?我认为,首先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有些地方对奥凯事件暴露出的电线电缆行业深层次问题认识不够,对回应社会关切的紧迫性认识不够,“护犊子”、怕追责等畏难避责思想仍在作祟,还抱有“大事化小、小事拖了”的侥幸心理。其次,工作力度不够,落实总局专项监督检查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不到位,把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当成一般性工作,检查走过场,手段程式化,检查深度和广度不够。此外,工作合力不够,对外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够,我们内部各处室、各部门之间也没有握紧拳头、形成合力。针对督导工作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向广东、安徽两省政府作了通报,刚才两个省局也作了反思。
下一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要求,各省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高位推动、严查严打、精准发力、协同作战,务求实效。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总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陈钢、李元平同志担任副组长,总局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也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这次督导,我们发现全国电线电缆企业量大面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仅靠质监部门一家开展整治,难以取得实效。各单位会后要及时向省政府作专门汇报,请省政府成立由住建、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向全省系统进行传达部署,双向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行动,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要全面排查到位。按照总局办公厅285号和400号两个文件要求,全系统“四查一整治”工作应于6月底前结束。但是从督导情况来看,各类安全隐患还未排查到位。各省要对“四查一整治”开展回头看,一看企业是否全覆盖,对辖区所有企业,包括非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检查,通过抽查重点品种和安全项目实现监督抽查企业全覆盖。二看问题是否全查准,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要逐项核对,组织专家科学分析研判,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三看处置是否全到位,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强化执法跟进,依法有效处置。对不再具备发证条件、仍在违规生产的企业,坚决依法撤证,报请当地政府进行取缔;对质量问题突出企业,要增加监督频次;对以停产方式规避监督检查的,要紧盯不放。四看违法信息是否全通报,对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和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及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此外,对各省“回头看”情况,总局将安排督导组“杀回马枪”,有关情况也将通报地方政府。特别要强调的是,我们年初布置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请各省将消费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排查整治工作与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不忽视任何一个领域,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完善应急预案到位,以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迎接十九大、保障十九大。
三要突出整治重点。这次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所以,对蓄意制假售假的违法企业保持执法打击的高压态势,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打击的重点,就是类似奥凯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通过这次事件,我们更加深切感受到,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有能力的企业蓄意制假售假,一些企业和陕西奥凯一样,是完全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的,但是一旦不讲诚信、铤而走险,以牺牲质量谋取利益,将会带来严重危害。要挥动质检“利剑”,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通过对少数“不收手、不收敛”的违法违规企业“严打、狠打、痛打”,起到震慑作用,让心存侥幸的企业“收心”,回归诚信守法。
四要加强协作配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指出,西安“问题电缆”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协同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表现在,陕西省、西安市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未建立执法信息互联共享、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工作不衔接,该管的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问题线索后,向相关部门通报不及时;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到关于奥凯公司线缆有关情况的通报后,没有引起重视和正确处理,以“层层批转”替代现场监督检查。为此,对内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监督、执法、认证认可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省检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各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要及时上报总局,监督司负责汇总整理后,按职责转送相关司局。对于线索明确的案件,办理情况要直报执法司,重大案件执法司要持续督办;对于涉及CCC发证企业,要直报认监委,认监委要根据具体情节,加大发证机构的管理力度。对外要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涉企信息交换和共享,尤其要注重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行政司法衔接。
五要注意舆论引导。一方面,要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按规定及时公开不良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另一方面,要把握好信息公开的方式,发挥各省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引导、精准引导、有效引导。通过及时公开与正确引导,既要起到震慑不法企业的目的,让质量诚信企业看到政府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决心,也要汇聚正能量,更要让老百姓增强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信心,为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和全面质量监管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保质量安全,就是保发展、保民生。目前,部分传统制造业出现了供给侧产能严重过剩的现象,在成本上升、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一些企业铤而走险,以牺牲质量为代价搞恶性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质量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要素。因此,中央明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这次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曝光后,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放管结合、并重,只放不管必有后患,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这次国务院的通报也再次强调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保证全面质量监管到位。质检部门作为质量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全面排查为手段,以打击违法为重点,以推动质量提升为目的,一手抓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一手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方面,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质检部门是抓质量责任最为重大的部门之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质检部门最重要的任务。我在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上讲了两句话:机遇难得,抓不住就是我们的失误;责任重大,干不好就是我们的失职。我们必须认清重大机遇、重大职责,将质量提升作为今年甚至未来几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绝不含糊。
抓质量提升,要做好“四个抓”,即抓战略、抓共治、抓基础、抓升级。在具体工作中,则要找准“发力点”,牵住“牛鼻子”,打好“组合拳”。“发力点”就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牛鼻子”就是质量标准。重点是要打好“组合拳”。一要抓好质量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资源,组织好质量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建立能升能降的考核结果评定方式,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好质量安全总体责任。二要组织质量攻关整治。聚焦主打产业、主打产品,从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摸底、分析入手,拿出具体的质量技术解决方案。2017年2月,总局在浙江台州启动智能马桶质量攻坚行动,引起了中央有关方面的关注。质量联合攻关要学习借鉴这些经验。三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习近平总书记讲了多次,在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要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推动广大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特别要注意抓住ISO 9000换版升级的机遇,组织一次大范围的质量管理改进升级活动。要更加注意动员广大职工参与质量管理,关注QC小组,培育工匠精神,发掘推出一批“隐形冠军”。四要打造中国质量品牌。要加大质量提升示范创建力度,打造一批质量“高地”,浙江台州智能马桶、嵊州厨具产业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以来,总产值同比分别增长94.15%、68.6%,税收增幅同比增长140%、77.1%。要加强品牌培育,组织品牌培育试点,健全完善品牌评价机制。借此机会,我想再次强调,抓质量提升,一定要避免坐而论道、空喊质量。一定要抓具体、具体抓,从指甲刀、小包装等老百姓身边的小产品抓起,抓住不放、抓出实效,切实增强消费者的“质量获得感”。
另一方面,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放管结合、并重,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我代表质检总局向国务院作出了“四个严格”“四个到位”的承诺,必须说到做到。要在“放活”的同时注重落实监管责任,以严格质量标准、严格监督抽查、严格缺陷产品召回、严格质量问题整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着力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做到政府质量监管到位、企业质量管理到位、质量技术基础支撑到位、监管保障措施到位“四个到位”,坚持“放”和“管”两个轮子一起转。
从当前看,落实好放管结合、并重,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一个抓手,就是要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6月24日,国务院已经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确定取消19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下放8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给省级质监部门,授权质检总局在有关地区和行业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包括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以及后置现场审查。同时,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对取消许可证管理的19类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许可或变相许可;对转强制认证管理的产品,要积极稳妥做好制度的转换,总局要做好制度和方案设计,各省级质监部门要落实好具体衔接工作;对下放到省里的产品,各省要做好承接工作。对于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改革,总局将选取部分省份和产品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形成可以在全国推广的改革路径。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是运用好监督抽查这个行之有效的手段。要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产品的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尤其对此次取消许可管理的产品要争取增加财政投入,实现抽查全覆盖。要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
从长远看,落实好放管结合、并重,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一条主线,就是要实施好《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监管对象要更加全面,在从严实施许可审批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对非行政审批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注重用市场力量解决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监管手段要更加有力,严格风险管理,严格监督抽查,严格缺陷召回,严格问题整治,尤其要重新审视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的思路、方法,更好地运用现代手段,实施“科学监管、精准打击”。监管机制要更加高效,推动建立地方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区域间协作机制,推进构建全社会质量共治格局。监管保障要更加到位,探索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建设完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全国质量监督业务信息化系统、“掌上质检”消费者质量服务系统3大系统,提高质量监管、质检服务水平。
同志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教训十分深刻。全系统要切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下最大气力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坚持走以质取胜之路,打造新的竞争优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迈向质量时代。
来源于国家质检总局官网


